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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原法官:互助销售退烧药不违法

今天一个朋友问我,他全家都阳过、阳康了,家里还剩一些抗原和退烧药,鉴于现在这些东西特宝贝,他不想浪费掉,于是想通过朋友圈、微信群,原价转让出去,这行为违法吗?

我回答,按理这是互帮互助、行侠仗义的行为,应当鼓励才对。但目前世道险恶、人心叵测,还是多加提防、小心为上:最好不要卖,免费送给有需要的朋友;如果确实想收回成本,可以卖给熟人,而且不能加价,只能原价转让,否则被认定为以营利为目的就麻烦了。

于是,朋友就准备在朋友圈、微信群发贴,发布原价转让自已用剩的抗原、退烧药的信息,但很快朋友又打电话给我,说有人在朋友圈卖抗原被抓了,还有不少人的朋友圈、微信群因发布销售抗原、退烧药的信息被封了。问我怎么办?我说,那就别发了,你就做点好事吧,把剩下的抗原、退烧药免费送给小区物业或者附近药店,让他们转送给需要的人。

最近,类似《朋友圈卖抗原、退烧药?这些行为违法!》的文章刷屏了,还有这篇文章《第一批在朋友圈卖抗原的人,已经进去了!》更是吓人,说第一批在朋友圈卖抗原的人已经进去了!比如上海的董某已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法院的审判。

江西高院普法指出,个人售卖抗原试剂盒属违法行为;抗原不同于一次性口罩,个人私自贩卖抗原试剂属于违法,如果试剂出现假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情节严重最高可判无期徒刑。详见《【以案释法】朋友圈卖抗原试剂违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更重要的是,12月21日,微信安全中心发布微信个人账号违规发布涉疫产品营销信息处理公告,指出:利用微信个人账号发布抗原检测试剂、药品等营销信息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违反了《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微信安全团队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处理、严厉打击。微信用户通过聊天功能、群、朋友圈等功能发布前述产品营销信息,也违反了平台规范。此外,帮助朋友在朋友圈、微信群转发宣传推销前述产品,也同样属于违规行为。对于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抗原检测试剂、药品营销信息的微信个人账号,微信团队一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的规定,视违规严重程度,采取阶梯式处理。同时公布了部分被处理微信账号。

众所周知,目前最缺的就是退烧药,真是救命的药啊!但很多人就是买不到,同时却有人家有剩余。此时如何在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前提下,快速实现退烧药的自行调济、互帮互助,需要大家认真思考。我认为,这个时候绝不能一抓了事、一封了事,需要更多慈悲、宽容,让发烧居民都有退烧药吃,应是当前最迫切的任务。

其实,出于互助目的,通过朋友圈、微信群销售自己所用剩余的少量抗原、退烧药,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比如: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药品或者销售上述药品,数量不大,且未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的,或者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带有自救、互助性质的生产、进口、销售药品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当年,我也是力主加上这个出罪条款的!

也就是说,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带有自救、互助性质的生产、进口、销售药品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犯罪。举重以明轻,既然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带有自救、互助性质的销售药品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犯罪,那么也不属于违法行为。

有人问我,老百药为什么抢药、囤药,我说,老百药抢药、囤药,源于政府服务不到位,确实有不少人发烧后买不到退烧药,找政府要也要不到,这个时候老百姓能不发慌吗?!如果政府事先组织药厂大量生产退烧药,保障市场足额供应,老百姓随时都可以买到药,老百姓就不会抢购囤药了;如果政府像美国、新加坡、香港等其他国家地区一样,为每位发烧居民免费发放抗疫包,老百姓当然更不会去抢药囤药了。

希望执法部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希望微信也能更加实事求是,这个时候千万不要打击民间互助行为,一定要让老百姓有药吃、有活路!

网友看法

1、网友雪v狐:会不会追责[灵光一闪]

2、网友卞海洋律师:转发了

  退烧药是抗生素吗

  不是的。

  退烧药多指退热药,目前临床常用的退热药是非甾体抗炎药,非甾体抗炎药并不是抗生素,二者的作用不同。

  非甾体抗炎药与抗生素的作用存在一定的区别,二者并不是相同的药物,建议患者避免盲目应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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