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挪用客户存款是什么罪 银行挪用储户存款后能追回吗
来源:滚锁常识 • 时间:2023-03-20 12:40 •阅读
1、银行职员挪用客户存款是挪用资金罪的。银行挪用储户存款后不能追回的。
2、银行员工挪用客户资金可构成挪用资金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额为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第一百二十九条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 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挪用资金罪量刑。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 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涉案银行认为储户和中间人应担责刑事官司判了,但损失的钱依然没有办法要回来。法院审理后认为,作为储蓄机构需要有效保证利息以及本金的支付不可以违反规定,不可以拒绝支付本金和利息。银行方面认为一审判决有误,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作为储户为何没有定期查询账户。这完全是本身所造成的责任,和银行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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