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躺车库被碾亡 司机被判无罪
‘被告人张海巨无罪’,这些天来,每次想到判决书上的这8个字,都觉得无比激动。11月4日,河南省汤阴县68岁清洁工躺卧小区车库通道午休被碾身亡案涉事司机张海巨的亲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去年9月,汤阴县一小区车库内,时年68岁的清洁工张某某躺在车库通道处午休时,被一辆入库车辆碾压身亡。事发后,涉事司机张海巨被指控过失致人死亡罪,并被羁押了365天,直到今年9月30日被取保候审。
但张海巨及其亲属均认为,这只是一场意外事件,而非刑事犯罪,车库通道是用来行车的,不是让人躺着休息的地方,死者躺着的地方完全是视觉盲区。今年6月,红星新闻发布《河南68岁清洁工躺小区车库通道午休被碾身亡,车主被诉过失致人死亡》报道,引发关注。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近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目前判决已生效,死者家属亦未就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内容提起上诉。法院判决认为,张海巨驾车经过车库通道,致使躺卧的被害人死亡,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其行为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被告人张海巨无罪。
张海巨亲属表示,因为此事,致使张海巨本人被错误羁押365天,家庭因此蒙受经济损失和精神打击,将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事发时的监控视频截图
案件回顾:
清洁工躺卧车库通道午休被碾身亡
司机被控过失致人死亡罪
2021年9月30日中午时分,汤阴县森林半岛小区的业主张海巨开车回家。在小区车库的入口,摄像头自动识别车牌后,升降杆抬起,车辆继续前行,沿着车库通道下坡。
坐在驾驶位上的张海巨没有想到,这条开车走了两年多的路线,会在那一天出现岔子:通道上,一名清洁工正躺在地面上午休。
监控视频显示,当日上午,两名受物业临时聘请的清洁女工提着清洁物品,进入车库打扫积水。事发前数分钟,她们将编织袋铺在车库通道的地面上,并躺在上面午休。
张海巨的车辆驶入车库通道,其中一名68岁的清洁工张某某遭到碾压后身亡。
当天,张海巨就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当地警方刑拘。不久,汤阴县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张海巨提起公诉。
检方认为,张海巨在驾车进入地下车库时,因过于自信的疏忽大意,没有对视线不好的路况尽到提前观察的义务,造成清洁工被碾身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2021年9月30日被羁押,到2022年9月30日被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张海巨被羁押了365天。
法院一审判决:
按一般常识
车主无法预见会有人躺卧车库通道
张海巨家属始终认为,这就是一场意外事件。我们或许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说这是犯罪,我们不同意。
车库通道是用来行车的,不是让人躺着休息的地方,清洁工躺着的地方完全是视觉盲区。张海巨是在无法预见的情况下,不慎碾压了死者。该案开庭时,张海巨也曾当庭表示,在进车库时,他没有看到有人躺在车库通道。
张海巨辩护人、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也表示,在该案中,现场客观环境地形特殊,致使驾车入库时存在一定视觉盲区,不应对驾驶人过分苛责;死者违反规定及常识,躺在车库通道地面休息,具有重大过错。
王艳涛指出,过失致人死亡罪系行为人对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能够预见、应当预见,但因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没有预见;意外事件则是行为人对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无法预见、不应当预见。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2022年10月20日,汤阴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张海巨被判无罪。目前,判决书已经正式生效,死者家属亦未就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内容提起上诉。
在判决书中,汤阴县法院指出,被害人躺卧在仅供机动车单向下行的地下车库通道内,客观上超出了社会一般成员的预见范围,按一般常识分析,张海巨无法预见到车库通道会有人躺卧。同时,张海巨在驾车入库时只有短短几秒时间,无法注意到升降杆后是否会有人躺卧,且受车库入口地形及光线影响,车辆入库过程中,司机存在一定的视线盲区,导致在入库瞬间难以及时发现或看清车辆前方是否有人躺卧。
被告人对本案损害结果的发生不具有能够预见的条件和能力,因此对于本案的危害结果不能苛责于被告人,故被告人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汤阴县法院在判决书中称。
汤阴县法院认为,张海巨驾车经过车库通道,致使躺卧的被害人死亡,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其行为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被告人张海巨无罪。
同时,汤阴县法院表示,虽然张海巨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构成民事侵权,死者躺卧车库通道的行为,亦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综合双方过错程度,张海巨应承担60%的民事赔偿责任。在民事赔偿部分,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死者家属39万余元。
涉事司机家属:
将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汤阴县法院的这一无罪判决值得肯定。张海巨辩护人王艳涛表示,这是一个经得起法律检验的判决结果,体现了司法的温度。
王艳涛还表示,在司法实践中,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意外事件的争议案件并非鲜见,希望这起无罪案例,能成为相关领域的典型案例。通过案例,推动司法的不断完善和进步。
11月4日,张海巨亲属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近期,将依法向对张海巨作出批捕决定的汤阴县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并要求赔礼道歉。
对于死者一家而言,这的确是一个悲剧;但对于我们一家而言,同样是一个悲剧。张海巨亲属表示,用普遍认知或许就能判断,这原本就是纯属意外,但张海巨本人却因此被错误羁押365天,整个家庭因此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情感伤害。因此,我们会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红星新闻记者 王剑强
编辑 余冬梅 郭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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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屎币:司机本来就是无辜的,无罪凭什么抓人家,还关起来这么多天,
2、网友春雨8889806571520:汤阴县检察院的法律水平有问题!最起码应该是取保候审吧!
3、网友奇迹会出现:绝对要追究检察院的责任。
4、网友熊世松1:本来就应该无罪,判有罪的法官应该撤职!
5、网友彭遜:承擔60%的賠償責任就是混賬判決!
6、网友一盏渔火呀:赔钱吧,白白羁押一年
7、网友大大大王41642801:羁押一年,影响了工作生活必须要赔
8、网友老猫9049:检查官有过错吗?
9、网友judger:365天国家赔偿得多少钱[灵光一闪]
10、网友user2291790893929:羁押一年被宣判无罪,应该申请国家赔偿。
11、网友印象小城1:支持无罪释放!当地警方也该好好的学学法律!!!
12、网友咸蛋人生:检察机关必须公开道歉,坚决要求国家赔偿
13、网友penggege900720:法官要是判了有罪,法官也会有连带责任
14、网友爱生活的饺子tg:这司机估计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被阴了
15、网友boomxx:检方这么没常识?
16、网友蜜橘.颖与鞠:涉事司机无责,法院的最终判决是公正、严谨的。
17、网友可读的每日阅读:凭什么关押他一年!这个决定是谁做出的,谁就要负责任。
18、网友殷清利律师:推动意外事件的立法进程
19、网友花田半亩想要半亩花田:支持无罪判决,当事人及家人这一年真是水深火热啊!
20、网友玉龙42475:首先,车库不是睡觉的地方,加上车库内光线不好,司机应该为次要的责任;其二,清洁工巳68岁了,根本就没有精力做清洁了,用人管理单位违规也要负很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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